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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4名詐騙犯遣中 恐判無期徒刑
大陸引渡在菲律賓電信詐騙的14名台籍嫌犯,深圳一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夏衛表示,大陸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台灣的詐欺罪最高只判5年,這些台籍嫌犯被引渡至大陸後前途堪虞。
在深圳接下不少台灣案件的律師夏衛指出,依大陸刑法詐騙罪,只要數額特別巨大者,一律處無期徒刑,依這樁案件,詐騙金額高達六億元新台幣,這14名台籍嫌犯被引至大陸,恐都得被判重刑。
夏衛說,這樁案件,受害人是大陸國民,據他了解,這些上百名被害人不少有錢有勢者,強烈要求大陸要引渡嫌犯回去受審。被害人主要是擔心,一旦嫌犯被引渡至台灣,將求償無門。「人押在大陸,至少有個保障」。
他表示,依照實務經驗,嫌犯多少若能返還詐騙金額,也許法官會酌予考量而判處較輕徒刑。
夏衛最近帶著5名律師到重慶幫22名台灣電信詐欺被告辯護。他說,詐欺犯人人都很痛恨,但他們爭辯的是兩岸法條適用的刑度問題。這22名被告是台灣人,受害對象是台灣人,沒有大陸被害人,只是作案在大陸,因此希望法官能參酌台灣的普通詐欺罪審判,不要依大陸刑法詐騙罪重判。
夏衛說,「這些台灣被告嚇都嚇死了」,一天到晚打電話給台灣的家人幫忙聯絡海基會、法務部,趕快引渡回台灣受審。很多被告得知在大陸犯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後,都說不敢再到大陸犯案了,這也是愈來愈多電信詐騙案,轉至越南、菲律賓犯案的原因。
他說,台灣的騙人技術真是一流,他們看了案情都搖頭不已,這種手法,若在大陸全面施展,可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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