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

真是明查秋毫的現代包青天,聖經有一句話說:看事情不要看表面,要看背後的根本原因,這樣去判才不會冤枉好人,這個新聞表面就是竊盜,但背後根本原因是真的看錯,情有可原,無罪是應該的,做人要懂的變通,法律條文只是用來參考的,法律是人訂的隨時都會變,只有上帝真理不變


台中一名黃先生投訴,他在彰化的老家被人撬開大門,還搬光了家具,報警才查出,原來一名女子看錯地址,把別人家誤認成是她剛買到的法拍屋,才會搬光家具; 黃先生怒告對方竊盜,因為原本的家具價值大約91萬,最後對方還給他的家具價值只剩1萬5,但檢方採信被告說法,認為是看錯地址,竊盜案最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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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