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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雖然我不是很懂法律,但是這種事想也知道只有合法的妻子才能申請,也只有合法的妻子才能給她申請,不知道這個小三跑去申請有過嗎?如果過了那台灣的法律真是太奇怪了,雖然新聞說老公說遺矚要給小三,但是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只有配偶和血親能領,我想最後這個合法的妻子應該可以全部拿的到,我想結婚還是有好處的,起碼還有一點保障

警方解釋小三由死者大姊陪同上門,才會受理...這是什麼理由?我怎麼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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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身為警察難道不知道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只有配偶和血親能領這條規定嗎?如果我是警察我那敢給這個小三申請啊,現在網路七嘴八舌人人一張嘴,那抵的過網民的猛烈砰擊,想到這裡有點欣慰,雖然每一個人都是社會的一顆小螺絲釘,但是團結就是力量,網民之間形成了一股龐大的公權利,可以為自己申張正義,不過只能幫好人,幫對的人,千萬別亂幫


北市一名江姓員警罹癌過世,元配申請600多萬撫恤金,卻被當場拒絕,原因竟是丈夫的外遇對象,早已拿著遺囑去申請;江太太今天對著分局長下跪痛哭,泣訴自己被員警刁難,警方解釋小三由死者大姊陪同上門,才會受理但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只有配偶和血親能領,撫恤金判給誰?將交由銓敘部判定。

員警遺孀江太太:「主管都騙人,都騙我,我不要。」

激動捶著地板,手鐲應聲碎裂,對著分局長跪地痛哭的江太太,丈夫是信義分局員警,6月2日因為癌症病逝,依法可領到600多萬撫恤金,3天後她帶著3名子女上警局申請,卻被拒絕,因為丈夫的外遇對象已經早一步上門登記。

江太太:「都刁難我,叫我交回(丈夫)警佐證、警章、合格證總共5樣,(拿不出)他就說我們全部都不用談了,真的太可惡了。」

她找上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哭訴10多年來丈夫很少回家,自己好不容易養大孩子,原以為撫卹是丈夫唯一能留給孩子的,沒料到警局卻說,丈夫遺囑寫著小三繼承。罹癌過世員警女兒:「他就一直講說,今天就是有這遺囑,所以你們不行再填表格了。」

信義分局人事室主任賴學仕:「要看遺囑的內容,我跟她報告說,這個遺囑內容很抱歉,因為有(保護)個資,我沒辦法給妳看。」

家屬認為依照公務人員撫卹法,只有未再婚配偶以及直系和旁系血親能夠繼承,無論遺囑怎麼寫,小三根本一毛也不能拿,警局態度,讓江太太蒙受2度傷害。賴學仕:「我們一定是盡最大力量,來協助我們江太太。」

江太太:「可惡的,都沒有人要接我電話,還有一位副隊長只留9個號碼(數字),我找誰申訴。」

江姓員警的靈堂獨留老媽媽和姊姊,坦言兒子除了元配另有對象,但現在人已往生,只希望入土為安。罹癌過世員警母親:「我的兒子當警察又沒犯法,為什麼要被凌遲!」

遺族鬧雙包,警局交銓敘部判定,誰才是合法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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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