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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手持裝置,使用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關類似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有礙駕駛行為者,汽車駕駛開罰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也要罰1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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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