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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房屋,建商花招盡出!桃園就有代銷公司砸錢吸客,只要住戶介紹朋友看屋,最後順利成交,就能拿到2到3萬元的介紹費,但沒有證照的民眾,涉及仲介行為可能會觸法,面臨10到30萬元的罰鍰,帶看屋有賞的方式,現在引發爭議。

新建案高掛「歡迎參觀」的醒目告示,吸引民眾目光,為了加快銷售腳步,建商還砸錢吸客,只要住戶介紹朋友看房,如果順利成交,就能拿到2、3萬元的介紹 費,現在引發爭議,恐怕會觸法挨罰。現場人員:「我們原意就是說,基本上你有朋友想要買房子,帶過來現場,還是以現場的人員介紹為主。」

強調民眾僅止於「帶朋友到現場」,銷售和介紹還是交由合法證照的仲介負責,但民眾介紹朋友看屋買房,是否會觸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沒有證照卻居間仲介?律師表示,要看民眾有沒有營利意圖。

律師陳明宗:「一般的民眾,他是偶發性、單一性的這種個案的介紹行為,那麼因為他不是屬於執行業務的行為,所以他充其量,只是民法上居間的契約。」

為了吸引購屋族,建商廣出奇招,銷售手法卻意外引發爭議,日後民眾想要推薦朋友購屋,可要多加留意,不要為了幾萬元的紅包,不小心觸法,面臨10-30萬罰鍰,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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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