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裝唬人 四角紙盒飲料大未必多  

〔自由時報記者潘杏惠、高嘉和/綜合報導〕很多人愛喝飲料,但你可知道,市售的紙盒裝飲料,包括統一純喫茶、泰山仙草蜜、立頓紅茶、波蜜果菜汁、光 泉楊桃汁等知名大廠牌,盛裝的飲料都未裝滿,距四角包裝瓶口處都還有五分之一至六分之一的容量差距,儘管飲料量都符合標示的內容量,但不少民眾還是感覺 「騙很大」。

消保官︰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認為,飲料業者有「過大包裝」,誤導消費者之嫌,三月底前將邀飲料業者說明。

記 者昨天實地至四大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買近二十盒紙盒裝飲料,包括統一純喫茶、津津蘆筍汁、波蜜果菜汁、泰山仙草蜜、立頓紅茶、7-11 八冰果茶、順天本草枸杞菊花茶、輕鬆小品咖啡牛奶、統一陽光無糖高纖豆漿、光泉鮮乳、光泉楊桃汁等產品,實際打開紙盒包裝,赫然發現,幾乎所有的飲料,都 離四角紙盒瓶口處,有高達約五分之一至六分之一的落差。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飲料都沒有裝滿,津津蘆筍汁盛裝的飲料,便很接近四角紙盒包裝瓶口處,呈現裝滿狀態。

記者接著再依序將所有飲料倒入量杯測量,發現全數符合外包裝標示的內容量。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強調,雖然飲料業者內容量標示清楚,但包裝過大,已違反消保法第二十六條:「企業經營者對於所提供之商品應按其性質及交易習慣,為防震、防潮、防塵或其他保存商品所必要之包裝,以確保商品之品質與消費者之安全。但不得誇張其內容或為過大之包裝。」

李大鵬認為,飲料業者就算為了微波加熱需要,或擔心溢出來等原因,需預留飲料空間,但留的空間也未免太大,除非業者能提出合理說明,否則均可透過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範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處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牙膏、餅乾也有類似情形

此外,李大鵬說,除飲料市場上紙盒裝飲料外,包括牙膏、餅乾也有「過大包裝」類似情形。

統一及光泉等飲料大廠昨天都強調,包裝盒會做得比內容物容量來得大,是為了避免碰撞、可緩衝溢出,且可避免污染瓶口,又可降低加熱時熱脹造成外包裝破裂,幾乎全球飲料業者都這樣做,台灣不是特例。

業者也說,如消保官真的認為包裝過大,業者會評估是否改變,但前提是通過相關測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