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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正義!殺女48刀 終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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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 2011-05-13 14:47

11年前,在台南發生一起兇殺命案,一名陳姓少女被當時19歲的郭俊偉,和21歲的謝志宏,持刀殺害,連砍少女48刀,連路過的老農夫張清木,也一併被滅口,最高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嫌,判兩名嫌犯死刑定讞。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審結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被告郭俊偉與謝志宏性侵殺害陳姓女子及路過撞見的農夫,合議庭認定郭、謝兩人惡性重大,判決死刑確定,是今年第六及第七名死刑定讞犯,死刑犯待處決人數也累積到46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昨表示,死刑定讞案件雖持續增加,但法務部仍會依法行政,妥適慎重處理死刑問題。

判決指出,89年6月間,郭俊偉、謝志宏被控在台南市仁德區一家便利商店旁,連哄帶騙把頗有姿色的陳女押到郭的住處,由郭性侵得逞,兩人怕東窗事發,把陳女載往台南市歸仁區南丁路某工寮,聯手刺殺48刀死亡。

兩人行凶時,老農張清木剛好騎腳踏車路過,為免事機敗漏,又持刀砍老農4刀死亡。

案發時,郭俊偉僅19歲,謝志宏21歲,兩人在各法院歷次審判,7次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不過7次更審都判死刑,除昨天的定讞判決,連同一審及二審,共判9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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