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林美芬/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一棟老公寓,夜半常有類似鐵鎚輕敲、鋼珠掉落的聲響,2樓林婦 認為是3樓住戶擾人清夢,致衝突不斷,耶誕節前夕鬧上警局;警員高振修最後以器材錄影錄音,證實怪聲非人為,才化解2家嫌隙,他並懷疑,怪聲禍首應是白 蟻、蠹蟲作祟。

警方說,該棟公寓共6樓,屋齡25年,位於北市仁愛路四段巷內,住2樓的林婦,1年多來因天花板半夜有不明敲打聲,認為是3樓住戶所為,相當不滿;本週日下午,林婦忍無可忍,上樓跟陳姓男住戶理論,質問:「為何半夜不睡覺,故意持鐵鎚敲打?」雙方引發爭論。

翌日凌晨1時許,林婦又聽到聲響,再也忍不住,直接檢舉妨礙安寧、控告妨害名譽,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員高振修、江信賢到場了解時,高員向林婦表達,先前曾處理過老舊房子遭蠹蟲、白蟻侵蝕,造成噪音案件,懷疑應是類似情形,但林婦及家人認為房子不可能有蟲。

警現場錄音 化解樓上樓下心結

高員只好先在2樓錄下聲響影音,再到3樓叫醒陳男與其年邁雙親,當場又錄下影音,證實這些噪音皆非人為,林婦才相信。

當天下午,警方邀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告知爭端都起因於誤會,雙方握手和解。

高振修說,97年他在埔墘派出所任職,當地有許多老舊住宅,幾乎每天接獲多起不明聲響的妨礙安寧案件,居民曾找土木專家查看,發現是白蟻、蠹蟲造成。

不過,德軒除蟲環保有限公司裴姓負責人說,白蟻專吃木頭纖維質、紙類物品,蠹蟲則是本身在木頭內孵化,專啃食木頭,兩種蟲類應不會有如此大聲響,須現場偵測,才能判定。

為何住宅會傳出怪聲?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老舊公寓半夜發出怪聲,多來自天花板,由於舊公寓的管線多放在天花板內,天花板被裝潢遮起來,經年累月後,藏污納垢的情況很難想像,漏水或老鼠碰撞等,都可能發出奇怪聲音。

另外,家中若木作裝潢多,白蟻、蟑螂都可能藏身其中,夜闌人靜之際,發出的些許聲響也會被放大。

白蟻作亂? 誤會鄰作怪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6)0 (15)0 (17)0 (18)

區志航的新浪部落格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肉品驗出是狗肉 業者歇業 可裁處5至25萬元罰鍰

〔自由時報記者黃佳琳/旗山報導〕旗山區旗甲一路某餐飲店,被民眾檢舉販售狗肉火鍋,市府動保處十一日前往查緝,發現三名食客正在店內大快朵頤,動 保人員盤問時,三名食客稱在吃羊肉爐,但昨日確認火鍋內的肉品為狗肉,動保處再度前往查緝時,發現業者已經歇業,查緝人員不得其門而入,將傳喚劉姓業者前 來說明。

動保處表示,本月十一日中午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旗山區旗甲一路某餐飲店正在販售狗肉,要求前往查緝;動保人員會同警方前往查緝時,發現該餐飲店內剛好有一桌客人正在吃火鍋,現場只有一名自稱受雇的陳姓員工在場。

查緝人員盤查時,三名正在吃火鍋的食客和陳姓員工,均異口同聲指出他們吃的是羊肉火鍋,不是狗肉火鍋,但查緝人員質疑其說詞,仍把火鍋內的肉品撈出後帶回檢驗。

昨日檢驗報告出爐,火鍋內的肉品確認是狗肉,動保處人員傳喚陳姓員工到案說明。市府動保處秘書段奇漢表示,依法可裁處劉姓業者五至廿五萬元的罰鍰,但三名食客不會有罰責。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對失業半個月的夫妻,從雲林斗六要到高雄找工作,但他們身上錢不夠,這對夫妻於是先搭車到嘉義水上的南靖,再一路從省道往南,一步一步要走到高雄,記者發現他們時,兩人身上只有一條大毛毯和58元,處境相當可憐。

在嘉義往南的省道上,這對夫妻背著大大的包包,一步一步往前走,從嘉義南靖一路走省道要到高雄,至少得走90公里,這對夫妻穿著拖鞋,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走得到,但他們還是選擇要用走的,因為沒錢搭車。

皮包掏出來,這些零錢,算一算總共58元,就是兩人身上僅有的財產,至於另外的家當則是由丈夫背著,這是別人送的一條厚毛毯。

這對夫妻老家在南投埔里,35歲的丈夫原本從事汽車修護,後來和28歲的妻子打零工維生,5個小孩除了一位過世,一位被收養之外,其他3位都被安置在寄養家庭,最大11歲,最小才10個月,因為工作不穩定,讓他們得過著和孩子分開的生活。

儘管走過員警旁邊,他們也沒有停下腳步尋求協助,這對夫妻希望憑藉自己的力量,把家撐起來,不過也清楚在這不景氣的年代找個穩定的工作還是得有機會。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點評:

我是滴酒不沾的人,但最近酒駕的問題我覺得有點離譜,聽說離譜到喝薑母鴨可能酒測都過不了,本來喝酒喝到茫就不應該開車,這是為了你我的安全,但現在我覺得好像政府要搞到大家連一滴酒都不能喝似的,如果要這樣的話,酒就禁賣禁止生產不就得了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2013年元旦交通新措施,北市交通大隊今天表示,自1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當低頭族,酒測值超過0.15毫克皆依法開罰。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若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屬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

交通大隊指出,另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無駕、初次領駕照且未滿2年、職業駕駛人開車時,飲用酒類或類似物後,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不得開車,並將依規定舉發。

交通大隊表示,相關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由於在跨年隔天進行,民眾前往歡度跨年夜時,也應注意新規定,避免違法又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

北市警局呼籲,民眾切勿存有「喝一點不會超標」的投機心理,更不要以身試法,如有飲酒需求,可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家。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