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歲林姓男子在KTV歡唱後,凌晨酒駕返家途中,撞死過馬路的35歲曾姓男子,悲傷的曾母選擇原諒,雙方民事和解, 她認為「孩子犯錯,受處罰的是父母」,願給年輕人自新機會,讓肇事者獲緩刑。法官要求林姓男子到醫院急診室體驗生命教育及義務勞務,學習尊重自己、也愛惜 他人生命。

年僅22歲林姓男子,住新竹縣湖口鄉,在湖口工業區上班,去年10月7日凌晨2點多,與朋友在鬧區唱KTV、飲酒後,獨自駕車返家途中,在新竹市經 國路一段379巷前,撞擊正要過馬路的曾姓男子,林肇事後未停車,目擊者騎車追趕,並告知巡邏員警協助追捕,在經國路與公道五路口,攔下林的車子,林酒測 值0.86毫克。被撞飛的曾姓男子因頭部重創,送醫急救5天後,仍回天乏術。

曾姓男子的母親表示,兒子是送貨員,當天凌晨送貨到果菜市場,停好車過馬路時發生意外,身後留下2個孩子。

曾母說,失去兒子心裡雖痛,但看到肇事者是個22歲年輕人,肇事者父母心情也很沉重,不斷向她致歉,她深深感觸是,「孩子出事,父母比孩子更痛」,她選擇原諒肇事者,也讓自己轉念,雙方以500萬和解。

昨天新竹地院開庭審理,法官詢問曾母有何意見,她說,對方還是個年輕人,願意給他一個機會,希望法官給他緩刑。林姓男子的律師表示,林男有固定工作,希望法院給緩刑,讓被告有自新機會。

法官邱忠義表示,為讓被告記取警惕,將命被告在緩刑期內做生命教育、義務勞務,地點最好在醫院急診室,讓被告感受的生命的可貴,也要學習尊重他人生命。

曾母哽咽地說,酒駕害命,對肇事者和死者家庭都是傷害,希望大家不要有僥倖心理,喝酒千萬別上路。

※ 提醒您: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