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世宗、陳界良╱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沙鹿區公所清潔隊涉嫌盜賣資源回收物與報廢的公物,昨搜索清潔隊辦公室與廠商等四處地點,並約談清潔隊長許顯嘉、隊員與廠商等廿多人到案。檢調指出,全案不排除是結構性的貪腐,正抽絲剝繭、逐一過濾中。

檢調五月間獲報後開始偵辦此案,蒐證發現沙鹿區清潔隊,曾將整車的資源回收物載到非簽約的回收場變賣;昨展開大規模的搜索及約談,發現該隊從縣市合併前,就利用職務貪瀆圖利;縣市合併後,清潔隊改歸環保局管轄,該隊利用磨合期空檔,變本加厲無法無天。

檢方調查,沙鹿區公所清潔隊與特定廠商簽有資源回收契約,須將資源回收物賣給這家廠商;清潔隊卻涉嫌將部分鐵鋁罐、寶特瓶與金屬及報廢的路燈、變電器等公有財物,賣給別的資源回收場牟利,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中的竊取、侵佔公有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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