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早晨7時許,一名男子站在合肥全椒路與站前路交口南側馬路中間,見到過往的車輛就攔在車前方,時而整個人爬到車引擎蓋上,時而又揮舞著拳頭砸向車後視鏡和車玻璃。短短半個小時的時間,近20輛車不幸遭襲。圖為男子馬路中央“撒野”,攔住警車。
  記者趕到事發現場時,男子正攔在一輛中型轎車前方。他光著上身,下體穿著一條短褲,赤著腳。身上腿上沾滿了污泥,兩隻手還流著鮮血。中型轎車見男子站在前方,立刻停下了車。男子起初不斷做各種鬼臉,然後爬到中型轎車的引擎蓋上,用拳頭拍打著車前擋風玻璃。
  隨後,男子又攔住了後方開來的一輛計程車,並站在車前脫去短褲,對著司機吐舌頭。計程車女司機見他脫了衣服,不好意思再看,只好將頭埋在方向盤上,連忙將車門鎖了起來。據目擊者稱,男子在路中間見車就砸。他雙手的鮮血就是砸玻璃造成的。過往的車輛見男子這般情形,都不敢再往前開,只好掉頭或者繞路行走。
  一名執勤交警在路中間,幾度想去制止男子的行為,但是擔心被男子攻擊,沒敢上前。隨後,三名民警趕到現場一起才將男子控制住。
  120趕到,將男子的傷口包紮好,並注射了鎮定劑,將他送往市二院。據民警介紹,由於男子身上沒有任何身分證件,暫時無法得知他的個人訊息,也沒有辦法和他的家人聯繫。“等醫院檢查過後,看他是不是有精神疾病,我們再想辦法和他家人聯繫。”轄區長淮派出所民警說。

網友留言:

A . 一絲不掛上哪給你找信任狀去
    
B . 警察能看器官辨別出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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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