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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十六日)表示,揭露天拍賣及babyhome網站刊登販賣二手醫療器材案件,而賣家皆藉由非實體店面之網路通路刊登販售醫療器材,且於一至六月份共查獲十一起,衛生局已依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九十二條規定處分賣家罰鍰共三十四萬元。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表示,衛生署未同意在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且賣家前因網路販售藥物違反藥事法規定遭處分在案,卻又再次違規,而販售產品類型 為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之「耳溫槍、濕熱電毯、束身帶、呼吸器、防靜脈曲張絲襪、電位器、電子血壓計」等,將違反藥事法規定予以加重處分。

林金富呼籲,消費者購買醫療器材,應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商店選購,購買時應注意產品之包裝或標籤是否有明確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衛生局經循線追查發現其中一名網拍賣家,將多年前於嬰兒用品店購得「餵藥器」產品放在網路上拍賣,並於網頁內容刊登「…餵藥器六十元…」等詞句,經查該產品屬醫療器材列管,衛生局為確保消費者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性,提醒賣家網路上仍不可販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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