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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官實在太明理了,投案...不足以從輕處罰,這種殺人方式,如果是我小孩連我都怕

囂張官二代 車禍後捅死人 大學生伏法

更新日期:2011/06/08 02:52 李文輝/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李文輝/綜合報導】

大陸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張姓女子後,持預藏尖刀捅殺八刀致死後逃逸,因被告有官二代背景、並有五名教授以聯名反對「輿論殺人」要求法院勿判死,引發熱議。被告一、二審均遭法院判處死刑,經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七日執行死刑伏法。

去年十月廿日晚間十一點多,被告藥家鑫開車肇事,撞傷廿六歲婦人張妙,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今年四月廿二日,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藥家鑫以自首罪不及死等理由,提出上訴,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五月廿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藥家鑫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他在案發後四天,於父母陪同下投案,如實供述 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一、二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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