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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要求蔡英文說出性傾向,婦女團體、同志運動圈痛批,施明德作法侵犯隱私,不顧人權。「這是強迫曝光,比起歧視同志,還更壓迫、更歧視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表示,性傾向屬於隱私權,和公共事務毫無關係,「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完全不影響做公共決策的思維」。她抨擊,施明德此言不僅顯現他對同志、對公共事務觀念偏差,也凸顯他歧視女性,「怎能看到女性不結婚,就說她是同性戀?」

簡至潔指出,美國的「性公民權」,強調的是人有可出櫃、可不出櫃的自由,逼人出櫃,簡直比歧視同志更迫害。一九九六年台大選舉學生會長時,也曾有人發黑函指一位女性候選人是同志,並同樣宣稱「她若承認是同志,我更支持」,其實是更深的壓迫。

同志運動者賴正哲聽說施明德此舉,直呼「太恐怖」,「這是人權意識大倒退」。他指出,施明德是以支持同志為假面,行迫害人權之實,「真正尊重同志的人,不可能強迫對方出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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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