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

兇宅只會越來越多不會減少,以後台灣因為兇宅而閒置出來的房子,到底會變成什麼景像?現在連死都要挑地點,自己家不能自殺,家人可能也不敢住,又賣不掉,那要死在那裡?這...

其實房子很少沒有死過人的,台灣有一種習俗,人在醫院要斷氣了都要送回家,這種例子就不算兇宅,但人是在房子裡面死掉是不爭事實

有人自殺過的房子真的是兇宅嗎?我覺得大部份是心裡作祟過不了心魔這一關,我家附近有一間房子發生命案,屋主沒賣掉但他經營xx的生意,每天客人還很多,不說的話誰知道啊!


政府才說要成立凶宅地圖,似乎真的有其必要。桃園一名方姓男子,去年花了200多萬搬進新房子後,找朋友來慶祝,沒想到其中一位女性朋友隔2天竟跳樓身亡,加上方姓屋主感覺房子住起來很不安穩,決定去查證,才發現14年前一名葉姓女住戶在此跳樓自殺,更仔細調查才發現,跳樓的女住戶,竟與他有10項恐怖巧合,嚇得趕緊搬出住家,並控告前屋主隱瞞是凶宅的事實。

方 姓屋主搬入新家3天後,吳姓女友人即在自家墜樓,讓方先生心裡很毛,於是決定去查證,沒想到14年的確有位女住戶從此跳樓,更恐怖的是,方先生發現跳樓女 子與他的太太都姓葉,家裡都有2個小孩,且墜樓事件發生時,兒子剛好都5歲,而且墜樓女住戶的兒子住在外公家,他兒子則是住在爺爺家,不僅如此,方先生墜 樓的吳姓友人和葉姓女子,從過世的年紀、星座還有墜樓的樓層都吻合,多達10項恐怖巧合,嚇得他趕緊搬出住處,並向前屋主提告。

前屋主則表示自己購買房子時查過兇宅網,也詢問過鄰居,都沒有發現有人墜樓的事件,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前屋主必須負責,並全數退還方姓屋主屋款,而全案仍可上訴。買屋應是開心的事,卻買到如此驚悚巧合的兇宅,政府真的該儘快成立凶宅地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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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忘記...

如花:你是不是在暗戀我

另人懷念的如花

你究竟在何方?

吳帥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Sep 26 Wed 2012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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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心得:

這個公司大概是想出名吧?明知道這麼做會上報,還要這麼搞?事後一問三不知!

有一句話說,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遇到這種事要去領薪水最好多找幾個塊頭粗一點的當保鑣陪妳去領,現代人都是欺善怕惡的,妳不要學人家惡搞,但這駕式要擺出來

說真的誰家裡沒出幾個歹囝仔在道上混的?家裡沒有親戚總有吧,小事一定搞出人命你才高興嗎?要是這女的脾氣不好找人去興師問罪,豈不是又要搞出麻煩來了

這種做幾天去領薪水的問題新聞出現很多了,做人有需要做到這樣嗎?要離職員工就算工作上有不對,該扣的可以扣,既然給了薪不是這種給法的

有些人繳罰款也會故意換成一元的,這種事應該可以立法規範一下


這老闆,是不是要整員工呢,台中有位何小姐,她上班七天就想離職了。不過,被公司扣薪水,只拿到3051塊,而且,全部被換成一塊錢硬幣,讓她非常傻眼。算一算,這些一塊錢,重達12.2公斤。

瘦弱的何小姐雙手抱著紙箱,搖搖晃晃走出來打開一看,裡面全部都是一元硬幣,倒出來數一數,總共有3051個,而這些一元硬幣,就是公司發給他的薪 水。何小姐從8月20號到職一直到8月底離職,扣掉假期和喪假實際上班天數七天,他用電子信箱提出離職後,公司一直沒發給他薪水,一直到打了第九通電話, 公司要他回去領現金,沒想到領到的居然是,重達12.2公斤的一元硬幣。

何小姐當時自己搬上機車,生氣離開,事後找到公司詢問,但所有人都三緘其口甚至逃避問題。公司爆出用一元硬幣發薪資,但員工卻強調和何小姐不同公司,甚至再三澄清不知道整件事經過,拿到3051個一元硬幣,何小姐決定捐出去,不想再為了這些一元硬幣受氣。

這款老闆?!3051元薪資全換1元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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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26 Wed 201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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