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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姓男子離婚不到一個月,妻子告知疑癌症復發,希望他顧及廿年情分復婚,陪她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柯婚後發現妻子並未罹病,要求妻子履行康復可隨時離婚的承諾,妻子不肯,柯打官司訴離判准。

柯姓男子開庭時表示,妻子個性內向,婚後與他兩位未婚的姊姊同住,但幾乎沒有互動,結婚廿年夫妻倆常冷戰,近十年幾乎沒有夫妻生活。三年前,他因工作結識住南部的林姓女客戶,常電話連繫,妻子卻誤會他有外遇。

前年四月,妻子一反常態表示願離婚成全他,還告訴他「林小姐是不錯的人,可考慮和她結婚。」兩人前年四月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手續,他寄存在妻子戶頭內一百四十萬元,全歸妻子。

柯表示,離婚不到一個月,妻子暴瘦,懷疑甲狀腺癌復發,自覺不久人世,不但寫遺書給女兒交代後事,並請求他顧及廿多年情分,陪伴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當時他已和林女交往訂定婚約,他告知妻子這種情況,妻子答應出院後可隨時辦離婚,他因此答應復婚。婚後妻子住院檢查,身體無礙,卻反悔不肯辦離婚。

柯表示,他懷疑妻子抱持「即使不想要這段婚姻,也不想讓別人拿走」的心態,精心設計再婚;前年五月再婚後,只是形式上登記結婚,實際仍各過各的生活,去年他車禍,妻子也不曾探視。

柯妻出庭指出,丈夫先前有外遇,前年四月辦離婚只是想氣氣丈夫,認為丈夫應該會看在孩子份上維持婚姻,「怎料剛好正合他意」,後來因為她生病,所以請求再婚。

她說,再婚時並沒承諾丈夫,「以後隨時可離婚」,她一心期待丈夫與女友分手。丈夫所說與實際狀況不符,她原本期待丈夫回頭的希望,現在也一掃而空。

法官認為,兩人再婚後,持續處於分居狀態,並未相互照應,勉強維持婚姻,只是徒增雙方仇恨,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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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