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TVBS – 2011年10月23日 下午6:28
網路上常有部落客撰寫開箱文、心得文,和網友分享商品,有立委認為,有部分收取酬勞的文章,屬於商業行為,打算修法,未來若部落客推薦的商品涉及不實,依公平交易法可能被罰5萬以上、2千5百萬元以下罰鍰;只是心得文和廣告文要如何界定,恐怕還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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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前幾天看到的圖片不知道是不是下面新聞說的照片?這外星人也未免太會擺pose了吧?

外星人訪亞馬遜叢林?遊客拍畫面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1年10月23日 下午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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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飛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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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還是去xx比較好吧?現在偷拍一堆,小心自己變成主角,連騎腳踏車都可以騙到人,我騎機車都騙不到人耶!太機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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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23 Sun 2011 10:56
  •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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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 有無回應皆被遷怒 「真的很倒楣」









【蔣永佑、郭芷余╱綜合報導】臉書(Facebook)按「讚」也被告?專賣Dr.
Martens(馬汀大夫鞋)的知名潮店「夠壞堂」前老闆胡晶南,2年前另辦《滾》雜誌經營不善倒閉,疑似積欠薪水,前員工在臉書抱怨卻被胡男告妨害名譽,連回應po文按「讚」的網友路人甲都被告,前員工Eric向《蘋果》投訴:「(胡)欺人太甚!」
全案發生在去年8月3日,夠壞堂前員工愛蜜麗在臉書po文:「該死的!為什麼其他人都拿到5月份薪水,就我沒有?既然這樣又幹嘛傳簡訊來說7月底可以拿到?當白癡在耍喔?」曾在《滾》雜誌工作也被欠薪的Eric留言「哇靠,夜壺真的有夠臭,下地獄去吧!」
事隔一年,家住北部的Eric竟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才知是前老闆胡晶南(42歲)針對此留言告他妨害名譽。另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


「以後誰還敢玩」
Eric表示,po文者是前同事,大家做白工難免會不滿發洩情緒,「我是呼應我們的不愉快經驗,當老闆的告小員工,連按『讚』的無辜路人甲也不放過,不是很過分嗎?」許小姐則說,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十分驚恐,她不認識胡晶南,僅輾轉看到朋友臉書網誌之後,隨意按個「讚」沒留言,「這樣也被告的話,以後誰敢玩臉書?真的很倒楣!」
胡晶南創立「夠壞堂」、「金玉滿堂公司」、「英屬馬汀公司」等,曾代理歐洲知名潮鞋「Dr. Martens(馬汀大夫)」、「trippen」和潮T。


老闆假刷卡申貸
去年4月胡男利用家人信用卡「假消費、真刷卡」,藉此向銀行擴張信貸額度達4億元,該案仍在雄檢偵查,而胡男也因為發不出薪資把公司轉手他人,《蘋果》多次撥其手機,但無人接聽。


未表意見難入罪
律師廖芳萱說,若外人猜不出po文內容罵誰,就不構公然侮辱或誹謗罪。律師李育敏說,在臉書按讚僅代表贊同文章內容,只要沒留言表示個人意見就不能入罪。但律師林家慶提醒:「若網友轉貼他人不當言論,導致更多人看到留言,仍可能面臨民事求償。」


使用臉書避免觸法須知 ◎留言應避免明示或暗示性交易,也不得使用恐嚇、侮辱性及煽動他人犯罪的字眼 ◎不得有內容不實且妨害他人名譽的言論
◎避免張貼虐待動物的照片、影片或訊息 ◎不可張貼或轉載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內容猥褻的影音照片 ◎未經同意不得轉貼他人照片 ◎不得刊登具療效的藥品說明
◎不可販賣違禁品或須經政府特許才能販售的物品 資料來源:律師林家慶、鄭伊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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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週末,輕鬆隨性一點,單身沒有什麼不好的,不過生活裡要有幾個能談心的朋友,如果單身還一個人沒有朋友,那就孤單了,下了班換上美麗的衣裳,到酒吧裡去喝幾一杯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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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公主病 挖鼻孔都要男友挖.jpg
點評:
真想拿電擊棒把這兩個人電醒!!!我看要醫要先醫這個男的,這女的才有可能獲救!像這樣的人怎麼還好意思接受訪問?這樣很光榮嗎?這算病的不輕了,
人類到了21世紀,醜態百出,什麼問題都一一浮現,就算是大家公認最醜露的行為,自己還感覺自我感覺良好,一點羞恥心都沒有,社會要和諧幸福美滿,必需先
把這些人鏟除,不除的話就像惡性腫瘤,慢慢擴散侵蝕每個人的心靈,最後連根都爛到無法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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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帳單600萬! 忘關「漫遊」虧大





美國民眾出國用手機上網看影片,忘了關掉,網路不斷傳輸,讓他漫遊費高達六百多萬,國內業者表示,台灣民眾出國,網路都會自動切掉,除非民眾申請開通,儘管業者提供計日型方案,但幾乎都只有亞洲國家有,到了歐美都沒有吃到飽服務,民眾上網可得小心。


用手機看影片,正看的過癮,上網上到一半,去講個電話,你以為網頁就關掉了嗎?沒有喔!它還在傳輸資料,現在的智慧型手機,都是多工設計,上上網,突然跳去看看fb,回回簡訊,畫面切換好方便,但你知道嗎?正在執行的程式,可是通通在跑沒有關。好加在國內幾乎都是吃到飽方案,走在馬路上,等個紅燈也要拿出手機打發時間,但出了國,這一點一滴傳輸,可能都要耗掉你不少荷包。


出了國門,能有免費wifi搜尋,趕快用,但不是到處都有好康,國內業者推出計日方案,但是幾乎只針對亞洲地區。中華電信一天5M以下傳輸收49元,吃到飽 399元,台灣大哥大,1日型 399元,3日型 1099元,5日型則是1799元,遠傳也有分地區不同的一日吃到飽計費,還有專人監控,用戶國外使用量,發現異常就發出通知。現代生活離不開手機,上網傳個一分多鐘影片,可能就超出部分業者計價的5m上限,下次出國拿出手機,可得小心每個動作,別在不知不覺中,讓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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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 2011-10-20 14:55




台南一名林姓理髮師,去年11月,老顧客帶著2歲孫子去理髮,沒想到小孩子哭鬧不停,理髮師就拿了仙楂糖來哄小孩,結果小孩含在嘴裡,意外吸入呼吸道造成腦性麻痺,雖然理髮師感到抱歉,希望能分期付款來賠償,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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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20 Thu 201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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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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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續聘異教美籍師 道明挨罰








私立天主教道明外僑學校因宗教因素,不續聘二名摩門教美籍教師,其中一名教師連續四年得到最佳考績、另一教師的考核看不出工作不力,道明外僑學校明顯涉及宗教就業歧視,北市府以違反就業服務法重罰道明六十萬。此為全國首宗因宗教構成就業歧視的案例。


北市勞工局表示,道明外僑學校為天主教學校,校方通知二名不續聘的美籍老師信奉摩門教。道明通知二位外籍老師來年不續聘的電子郵件敘明:「…that we
cannot your contract for next school year due your
religion…」明顯有宗教字眼,之後校方辯稱不續聘是因「不適任」,調查發現校方所稱種種不適任狀況,與二位老師從事校外宗教活動或未積極參加校內宗教活動有關。


私立道明外僑學校田主任表示,一切等看到判定書再說,相關問題已委任律師處理。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黃愛真表示,六月接獲二名教師投訴後展開調查,這二名信奉摩門教教師在校外從事自身宗教活動,並沒有不配合校內宗教活動。


調查發現,一次校內祈禱會,神父對小一生講解教義,教師當時對神父說:「我們來解釋可能小一生比較懂」,神父當時同意,不覺得得罪神父。之後,校長約談女教師,女教師表達是否要跟神父致歉,校長說:「不需要」。不久即接獲不續聘通知。


調查中,校方解釋二人不續聘原因為「不適任」,但其中一名教師連續四年得到「S」(Super)最佳考績,另一名教師在學校表現也看不出有工作不力的情形。教職員作證,二位老師沒有不配合校方宗教活動而影響教學的狀況。


黃愛真表示,校方所言教師的不適任,顯然是因被申訴宗教歧視,調查後才提出的說詞,校方資料查不出任何對老師管理、糾正紀錄,也看不出二人教學不力,勞工局無法採信校方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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