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新聞中心報導

一片披薩、一塊炸肉餅、水煮玉米,再加上一個杯子蛋糕,這頓吃不飽的營養午餐,要價約2英鎊,約新台幣95元,這讓英國九歲女童瑪莎佩恩(Martha Payne)氣得將照片po網,讓網友看看,學校的營養午餐有多「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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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玉米都只有33顆,網友直搖頭。(圖/翻攝自瑪莎部落格

瑪莎將每日的午餐照片貼在部落格,起初,文章僅有3人瀏覽,但有一天,英國名廚奧立佛發了則推特給瑪莎父親,大讚部落格很有啟發性,希望她繼續努力,部落格一夕爆紅,如今已超過325,000人次點擊,也成為英國各大媒體關注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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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洗杯裝開水,也讓網友覺得無奈好笑。(圖/翻攝自瑪莎部落格

英國網友大讚她小小年紀就很有想法,懂得為自己爭取權益,也為兒童健康發聲。還有人仔細數了照片中的玉米,竟然只有33顆,直呼連餵小鳥都不夠。瑪莎不滿的說,成長期的孩子,根本無法只靠一塊炸肉餅,專心上完下午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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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菜時蔬只有三片小黃瓜。(圖/翻攝自瑪莎部落格

瑪莎驚人的營養午餐照片也延燒到台灣,不少網友感謝台灣廠商是佛心來的,但有人覺得不意外的說:「不愧是把食物殺死兩次的國家。」第一次取走性命, 第二次取走味道;也有網友比較哈利波特劇情,幽默的說,他還以為英國小孩都吃得像霍格華茲,烤雞、甜點麵包擺滿桌,甚至有人吐槽:「不然歐洲現在這麼慘, 英國哪來的錢辦奧運阿!」

瑪莎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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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客運一名司機,看到2名老婦人在車上聊天,被吵到受不了,脫口而出「真倒楣,載到2顆石頭」,2名老婦人氣得向司機理論,結果司機不只飆罵三字經,還把2名婦人,直接趕下車,開車揚長而去;事後客運公司坦承司機行為不當,已經將他解聘。

兩位七十多歲老太太日前從頭份搭苗栗客運到竹南,車上只有她們兩人,閒聊時提到這車怎麼只有載我們兩個人,不料司機聽到竟回話:對啊就只載兩顆石頭。老太 太不滿被說成石頭,和司機互槓了起來,沒想到司機竟口出穢言,還要求她們提前下車,老太太事後打1999投訴司機,客運主管調查後,決定開除這名罵人的司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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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病歷中文化」,退休醫師高克培自本月3日從台大醫院啟程,展開將近1010公里的鐵馬單騎環島之旅,並於今17日早上抵達最終目的地衛生署。旅程中,他感嘆許多人仍深信「中醫用中文,西醫當然用英文」,竟然完全不瞭解全世界只有台灣如此。

退休醫師高克培結束單車環島的旅程,今日在衛生署呼籲政府和民眾重視「病歷中文化」的迫切需要。(圖片提供/消基會)

「病 歷中文化推動聯盟」發起人高克培舉例,自己在墾丁的環島旅途中,看到了每個動作需密切合作的消防演習,想到如果演習中的發號司令,是以演習者不熟悉的「英 文」發號施令,那該如何完成「無縫接軌」的推演呢?同樣需要密切配合的醫病關係,溝通和病歷也應使用相同語言,不應讓民眾「有看沒有懂」,影響「知」的權 益。

高克培指出,現在大多數50歲以下的醫師都會中文打字輸入,衛生署應儘速將「病歷中文化」納入醫院評鑑基準,尤其各大醫學中心和教學醫院,擁有熟悉電腦和中文輸入法的年輕實習或住院醫師,應優先適用。

至 於沒有實習或住院醫師的地區、區域醫院,目前患者的病歷幾乎都是由有照或沒照的專科護理師、資深護理師,甚至是由法規不容許的「醫師助理」或「病歷記錄輔 助員」紀錄,建議仿照美國制度,給予訓練並合法化,由醫師口述、錄音,助理一字不漏撰寫完畢後,給醫師核對簽章,確保病歷資料無誤。

高 克培表示,病歷不是只給醫師看的「天書」!美國在上世紀初醫療改革時,即已明訂「官方語言」是病歷書寫唯一的合法文字;在英國,一般人可以透過上網看到自 己的病歷,明確了解自己的病況、醫師處置,若有任何問題,也可以和醫師討論、調整、修正。這是病患的基本人權,也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一直捍衛的醫學 倫理和病患基本權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蘇錦霞表示,病歷攸關全球消費者重要的8大權利之首,消費者擁有「知」的權利;更是憲法第22條:「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 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因此,醫師和衛生署應尊重消費者為了醫療品質、資訊透明等權利,盡快落實「病歷中文化」相關配套措施的施行。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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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6 Wed 2012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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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市有名男子11日到市區一間蘋果專賣店購買New iPad的皮套與保護貼,卻因店員疏失未注意刷卡未過,讓客人直接拿走商品。店員一時心急,竟把顧客相片張貼到網路上,希望網友幫忙搜索;不料反被網友罵 翻,認為侵犯隱私權,店員趕緊發聲明道歉,並撤下顧客相片。

刷卡未過 店員急尋人

「到貴店買東西是不是要戴安全帽、口罩」、「未經同意隨便把別人的照片po上來不妥吧!」、「店員疏失還要顧客重新跑一趟?」網友看到顧客相片被當成竊賊般地公布在每天數萬人瀏覽的網站上,一片罵聲,有人質疑如果顧客是買比較私密的東西,店家這樣公布顧客購買的內容物,有無觸法問題?

發文的陳姓店員在第一時間發現不妥,趕緊把相片撤下並寫信道歉。

店員覺不妥 撤照道歉

陳姓店員昨天受訪時說,當時只想到這名顧客剛買iPad,可能會上這流量很大的網站找文,希望透過這個管道找到他,沒想到會引來這麼多評論,他感到相當抱歉;希望能對這名被他公布相片的顧客當面致歉,自己的疏失不會讓對方重新跑回來付錢。

網友質疑侵犯隱私權

對於在網路上任意公布他人相片有無觸法問題?新竹市警局第二警分局指出,隱私權是指個人人格上的利益不受不法僭用或侵害,個人與大眾無合法關聯的私事,也不得妄予發布公開。

在公開的賣場購物,主客觀上可能沒有符合「合理的隱私期待」,因此刑事上應沒有違法問題不過,若當事人覺得人格受損,可舉證損害程度向商家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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