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由時報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警察先生,我身分證遺失要備案,請開三聯單給我。」派出所每天都會遇到民眾登門要求,因證件遺失要向警方報案,網路上也有 文章教導民眾證件遺失要去警局報案。但吉安警分局指出,這完全是錯誤的網路謠言,身分證遺失應快去戶政事務所掛失並補辦,才能確保不被冒用。

很多熱心網友在網路上轉傳「身分證遺失的自保方法」錯誤文章,讓各地的派出所常遇到民眾身分證遺失就要求「報案三聯單」。警方說,只有皮包被搶、被偷、被騙等刑案才能開立報案三聯單,若是單純遺失,警政署也函頒「辦理臨櫃受理非刑事案件」的相關規定,推出「受理非刑事案件登記表」。

吉安警分局指出,只要民眾臨櫃報案屬「糾紛」、「急難救助」及「其他」等三案類,報案人得請求受理員警製發「受理案件登記表」收執。登記表僅作為協 助或服務民眾的受理案件登記,不作其他用途,警方呼籲,民眾遇有身分證件、信用卡、健保卡及其他相關證件遺失時,應儘速向戶政機關、銀行等掛失、補辦,避 免遭歹徒不法使用而影響自身權益。

警方說,若在非上班時間發現身分證遺失,也可撥打一九九六內政服務熱線,協助掛失國民身分證;另外以自然人憑證到內政部戶政司網頁,也可以在網路上申請掛失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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