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覺得房東判有罪怪怪的?房子租人了熱水器要怎麼擺已經不是房東的權利了,雖然當初租出去熱水器是放在室內,但租的人可以改到室外,如果房東判有罪,那是不是說租的人要把熱水器改到屋外沒經過同意不可以改嗎?因為租的無權改到室外...總之我覺得這判決怪怪的,以後房子租人記得要叮嚀對方把熱水器改到屋外,順便錄影存證以免惹禍上身,現在法律判決都怪怪的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許姓夫妻一家五口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慘案,新竹地院經3年審理,認為房東曾婦疏於注意,將熱水器裝在室內導致意外發生,應負過失致死罪責,昨天判處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曾姓婦人(60歲)於89年起,將竹市南大路房屋,出租給許俊忠夫妻與3個子女一家五口居住,明知熱水器不得裝在室內,卻疏於注意,將房屋提供許家居住。

98年1月24日許妻洗澡時,產生一氧化碳充斥室內無法排出,造成自己與在床上休息的先生及3個孩子,不自覺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直到10天後友人前往拜訪,因聞到屋內有臭味,才發現一家五口發生意外。

曾婦聲稱,自己從67年租人房子迄今,都沒有出過事,對此意外推諉不知,然而法官認為,被告的疏忽,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雖曾有意願賠償150萬元和解金,然而到全案辯論終結為止,都沒有賠償並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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