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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凌辱少女 公園脫衣示眾

更新日期:2011/08/29 04:21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高二少女遭7名同儕在南港公園公然霸凌,命令她脫衣演出「內衣秀」,並恐嚇要用保特瓶插她下體,士林地方法院審結3名成年犯嫌,各以強制、恐嚇罪判處3至5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16歲小如(化名)與同齡的彭姓少年、王姓少女情侶檔是朋友,她曾勸王姓少女與彭分手,去年9月中,彭要求女友約小如到南港公園兒童遊樂區,彭找來一群17至19歲的青少年朋友,準備修理她。

到場的高姓男子還拿出西瓜刀壓著小如脖子恐嚇:「今天一定要見血才收刀」;另一林姓少年當起和事老,要求她「以菸換身」,此時高某恐嚇:「依江湖規矩,道歉要擺3包菸,欠1包插1刀」,勒索少女付錢買菸,但少女沒錢,眾人一陣亂打才放她走。

刑事局與南港分局查獲7人,因達成和解,小如撤回傷害告訴,士林地院將5名成年犯中的1男2女,各以強制、恐嚇罪判3至5月徒刑,另2人僅涉傷害而不受理;還有2名少年仍在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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